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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教育学院: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中量大〔2023〕89号)和《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中量大研生〔2023〕6号),现将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审基本条件和科研业绩基本要求见附件1、2。上一轮获评国家奖学金已使用过的科研业绩不得重复使用。二、评审名额: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校61名,在确保每个学院有1名基本名额基础上按学院全日制研究生人数分配。各学院分配指标见附件3。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校1名,由计测学院和光电学院各推荐1名符合基本条件申请者参与学校评审。三、竞争性评审若有学院符合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人数低于分配名额,由学校组织竞争性评审,各学院可再额外推荐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者参加学校竞争性评审。四、工作要求(一)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分管领导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组成。

2.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成员由学生工作分管书记、研究生教育分管院长、研究生指导教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等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3.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平等、回避、公正和保密原则。(二)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实施细则的宣贯工作,组织研究生做好国家奖学金申请工作。(三)时间安排及评审程序1.符合评审条件的研究生于9月30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国家奖学金”模块中完成申请、导师审批(操作说明见附件4),并将候选人科研业绩表(附件5)和佐证材料交至学院辅导员处(系统里已提交的佐证材料可不交)。学院汇总、审核、整理相关材料形成汇总表,评审前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2.学院应在10月10日前召开评审会,组织申请人公开答辩,投票确定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将推荐人选及其科研业绩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0月17日前在信息系统完成提交,并将候选人业绩统计一览表(附件6)、推荐汇总表(附件7)交研究生院白瑞处(行政北楼4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bairui@cjlu.edu.cn。3.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浙江省教育厅。

附件:1.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中量大〔2023〕89号)2.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中量大研生〔2023〕6号)3.中国计量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4.研究生信息系统国家奖学金模块操作说明5.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科研业绩表6.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业绩统计一览表7.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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